2026年9月,湖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湘潭市开展督察“回头看”期间,发现湘潭市部分县(市)畜禽和水产养殖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溢流、城市黑臭水体排查不力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区域水环境质量恶化严重。
一、基本情况
湘潭市地处湘江下游西岸,湘江穿城而过,涟水、涓水在此汇入,是长株潭城市群重要生态屏障。2026年1至8月,湘潭市4个国控断面城市水质综合指数为4.0112,同比恶化6.75%,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二、主要问题
一是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问题仍然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排放污染物的控制,防止农业面源污染。督察发现,2026年1至8月,湘潭市共受理涉畜禽养殖信访投诉61件,较2025年全年增加177%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出现反弹。湖南弘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养殖粪污经简易沉淀后直排,监测数据显示,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320毫克/升、536毫克/升、32.4毫克/升,分别超《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2.3倍、5.7倍和3.05倍。湘乡市畜旺康生态农牧有限公司养殖废水仅经人工湿地简易降解处理后直排,监测数据显示,总磷浓度超《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4.1倍。湘乡市谊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茂源家庭农场等稻蛙养殖企业,养殖尾水直排外河沟。
二是城区生活污水长期溢流直排。《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划,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加强监督管理。督察发现,湘潭县老城区为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水、污水及上游自备水源经低排渠、百花渠汇入邯郸港排渍泵站。湘潭县顺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设置于该泵站前池收集污水,纳污面积约12.56平方千米,污水排放量为7.5万立方米/天,而该公司总设计规模仅为5万立方米/天,长期超负荷运行,大量污水经邯郸港排渍泵站溢流湘江,江面形成明显污染带,监测数据显示,排污口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浓度分别为8.3毫克/升、8.83毫克/升、0.97毫克/升、13.4毫克/升,分别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1.38倍、8.83倍、4.85倍、13.4倍。此外,湘潭县北控天意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水观察井于2025年5月破损后长期失修,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从破损处外溢直排涓水,监测数据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浓度分别为34毫克/升、7.88毫克/升、1.36毫克/升、10.0毫克/升,分别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1.7倍、7.9倍、6.8倍、10倍。
三是城市黑臭水体排查不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黑臭水体调查和治理工作。2026年,湘乡市城市黑臭水体排查上报数为零。督察发现,湘乡市金鼎家园东侧沟渠水体明显发黑,异味刺鼻,监测数据显示,水体氨氮浓度为22.1毫克/升,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重度黑臭标准;望春门街道惜池南路片区居民房前屋后沟渠和坑塘水体发黑发臭,监测数据显示,氨氮浓度最高达58毫克/升,属于重度黑臭;缇香尊邸小区西侧水沟水体为轻度黑臭,群众反映强烈。
三、原因分析
湘潭市部分县(市)和有关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水环境问题的责任感、紧迫感不强,监督管理不到位,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对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将督促湘潭市依法依规查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