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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拟3.24亿元投资舟山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工程项目

1970-01-01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26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旺能环境)公告称,公司将投资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工程项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3.2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40.19亿元)的2.3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2.09亿元)的4.49%。
 
  公告显示,截至2026年6月末,舟山旺能部分项目已持续稳定运行逾82,500小时,电价中所含国补部分已到期,且现有焚烧线及汽轮发电机设备老化问题显现,为满足《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中超低排放相关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旺能拟拆除现有1#、2#、3#焚烧炉(合计1,050吨/天)及1#、2#汽轮发电机组,利用拆除场地新建1台处理量为1,000吨/天的机械炉排焚烧炉(5#)+1 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台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4#);同时,对现有4#焚烧线的烟气净化系统进行提标改造,新增湿法+SCR系统;对原配套35KV输电线路进行改造增容。
 
  舟山项目改造完成后,原有三台小型焚烧炉将整合为一台大型焚烧炉,有助于优化管理体系、发挥规模效应,显著提升运营效率及吨垃圾发电量,进而直接带动收入与利润增长,形成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此外,新设备与先进工艺的应用,将有效降低厂用电率及环保耗材消耗,实现降本增效的双重目标。同时,改造后项目将全面满足浙江省超低排放标准,确保公司合规运营。
 
  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垃圾处理费及售电收入。垃圾处理费暂按102元/吨执行,待项目投运后,舟山旺能将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价。因新建机组实行竞价上网,售电电价暂按0.4153元/度(省标杆)测算,根据设计参数,项目投产后吨发电量将提升至600度,项目整体收益有保障。
 
  旺能环境表示,本次投资舟山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工程,是公司主动对接行业最新技术标准、全面提升焚烧效能的重要战略举措。通过更新核心设备、引入先进环保技术,项目可实现烟气超低排放,显著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该项目集政策响应、环保责任、运营优化与社会贡献于一体,标志着公司由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转型,有利于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同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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