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工作部署,立足首都发展实际,统筹推动本市各类园区加快低碳化、零碳化转型,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形成了《北京市加快建设零碳园区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建设内容、改革创新、支持政策、组织实施四部分,共16项任务措施:
(一)建设内容。包含5项任务措施。
构建零碳能源系统:包括提高园区绿色电力供应、推动清洁能源供热、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等。
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包括鼓励园区布局发展战略性基础性绿色产业、推动建设零碳工厂、引导企业推行绿色设计等。
完善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包括推进园区既有建筑节能低碳改造、加快园区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升级改造热力、燃气、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等。
推动资源循环和利用:包括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废水废气废渣资源化利用,推动固碳负碳试点和二氧化碳的资源化利用等。
提升数字化能碳管理水平:整合园区能源、碳排放、产业、基础设施等各类数据资源,打造数字化能碳管理平台。
(二)改革创新。包含4项任务措施。
分级分类梯度培育:划分近零碳、零碳两类园区建设;根据园区类型“一园一策”探索差异化建设路径。
完善园区运营管理模式:鼓励园区积极引入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或综合服务平台统筹零碳园区整体建设运营。
提升碳资产开发管理和产品碳足迹认证能力:提升园区能碳数据管理能力;推进碳资产开发与市场化交易;对标国际规则,常态化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与认证。
强化先进技术集成示范:推动园区集成应用一批绿色低碳前沿技术,落地建设一批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形成推广一批零碳技术系统解决方案。
(三)支持政策。包括3项任务措施。
加强资金支持,对列入建设名单的园区,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各类金融工具的支持力度,强化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应用。
强化技术支撑,建立零碳园区专家顾问库,服务支撑园区的规划设计、技术选型、项目实施、监测核查、评价认定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明确零碳园区建设组织申报、确定名单、方案实施、评估验收的程序,确保园区建设落地见效。
详情如下↓
关于对《北京市加快建设零碳园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本市园区低碳化、零碳化建设,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加快建设零碳园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至8月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zc@fgw.beijing.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加快建设零碳园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北京市加快建设零碳园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
引用:关于对《北京市加快建设零碳园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引用日期: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