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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二次征求意见

2026-04-03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10

  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铀矿冶设施退役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范铀矿冶设施退役和长期监护过程中辐射环境管理工作,我部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修改形成《铀矿冶设施退役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连国玺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知兴东路9号
 
  邮编:102445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张宇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邮箱:kuangye@mee.gov.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铀矿冶设施退役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二次征求意见稿)
 
  3.《铀矿冶设施退役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3月29日
 
  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铀矿冶流出物和辐射环境监测规定(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范铀矿冶流出物和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修改形成《铀矿冶流出物和辐射环境监测规定(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联系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王彦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02号甲
 
  邮编:03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张宇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邮箱:kuangye@mee.gov.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铀矿冶流出物和辐射环境监测规定(二次征求意见稿)
 
  3.《铀矿冶流出物和辐射环境监测规定(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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