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类废气除臭工艺是利用化学滤料。这种工艺通常使用吸附剂来捕捉并去除气体中的有毒有害、异味等VOCs物质。
宣传上,其工作核心原理是通过物理吸附(如异味分子被吸附在滤料的表面或孔隙内)和化学吸收(如异味分子与化学滤料之间发生中和反应)、化学氧化(高氧化性物质直接将异味分子氧化分解)、催化氧化(在催化剂作用下异味分子被催化分解)将异味转化成无毒、无害、无腐蚀性、无异味的物质,四种机理共同作用。
这个机理的解释就很高大上了,本质上,是在吸附作用的前提下,因化学滤料浸渍了氧化剂如高锰酸钾等进一步与一些分子发生了化学反应,这个各自的程度有多少不得而知,一般而言此类业务商务壁垒较高,也很适合有资金经常去更换耗材的用户。那么今天我们来谈谈一个常见问题,用过的化学滤料,是一般固废还是危废?
【一般固废还是危废?】
众所周知,吸附VOCs/臭气的废活性炭是危废,《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描述“烟气、VOCs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代码900-039-49)。
虽然“废气除臭”这个表述不直接等同于VOCs治理,但VOCs通常是有机废气,许多臭味物质本身就属于VOCs范畴。更重要的是,即使用于处理非VOCs的恶臭气体(如硫化氢、氨),吸附后可能沾染有毒物质,仍符合““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过滤吸附介质”(代码900-041-49)”这个代码900-041-49的判定标准。
因此,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如果用于处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直接适用名录中的明确条款。 废物类别/代码:HW49 (900-039-49) 具体描述: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这里的“废活性炭”在管理实践中通常被广义理解为包括沸石、活性氧化铝等各类吸附介质。
2、如果用于处理其他有毒有害废气(即使不属于VOCs):通常也符合另一项条款。 废物类别/代码:HW49 (900-041-49) 具体描述: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过滤吸附介质。如果废气中含有硫化氢、氨等有毒有害成分,使用后的滤料就属于“沾染毒性危险废”的情形。
因此,是危废。
来源:VOCs减排工作站再编辑。
原标题:除臭用的化学滤料,用完后是危废还是一般固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