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继2015年之后,中央第二次出台价格改革的文件。
近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对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治理机制做出详细规定。《意见》指出,要健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公用事业价格机制,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垃圾处理计量收费,优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信达证券认为,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催化水价市场化改革,尤其针对水价过低、多年未调整的地区,有望重新核定水价来疏导企业供水成本,缓解经营压力。
水价如果能够上调,也将释放出积极的信号。未来,污水处理费也有望迎来动态调整机制。
1 第二次价格改革,发挥资源配置“牛鼻子”作用
这是自2015年10月《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中央第二次专门出台改革完善价格机制的文件。
十年来,价格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社会97.5%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极大优化了资源配置;基本建立了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政府定价制度,搭建起科学定价的“四梁八柱”;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年均涨幅1.6%左右,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未来,新时代新征程,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都要求进一步完善价格治理机制。
正因为如此,中办、国办才会印发这次的《意见》,统筹谋划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明确未来一段时间的价格工作方向,系统部署重点任务。由此可见,这次的价格改革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事情,充分体现了价格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效率的“牛鼻子”作用。
正因为如此,未来,这次《意见》中规定的措施也将确保执行落地。国家发改委表示,他们将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意见》的组织实施,推动改革举措尽快落地见效。
2 综合评估成本变化,健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了解完这次价格改革的背景,知道它确实是一次非常重要的改革后。接下来,这次价格改革与环保产业有什么关系?涉及到环保产业,这次《意见》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公用事业价格机制”上。《意见》第六条规定,要健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公用事业价格机制。总的要求,是要明确政府投入和使用者付费的边界,强化企业成本约束和收益监管,综合评估成本变化、质量安全等因素,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健全公用事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这里边,健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公用事业价格机制,重点是在“可持续发展”。如何可持续发展?其实现在这样长期低水价、低污水处理费,就是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必须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才是更科学的办法。如何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又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政府投入和使用者付费的边界,就是不能什么事都由政府投入,而是要划清政府投入和使用者付费的边界,该政府投入的就由政府投入,该使用者付费的就由使用者付费,让使用者也承担起付费的义务来。
2、强化企业成本约束和收益监管,意思是公用事业不可能暴利,要用成本约束企业,并对其收益进行监管,防止价格过高,居民负担过大的现象。
3、综合评估成本变化、质量安全等因素,就是要综合、全面考虑各方面因素,以及其中的动态变化,计算出最科学、最合理的价格。
4、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就是除了考虑成本端,也要考虑需求端,不能出现需求端无法承受的情况。
以上几方面因素,都是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时需要考虑的。
总的来说,这些考量比较全面,也非常科学。既考虑了成本的变化,又顾及到群众的承受能力。既要保证公用事业价格可持续发展,又防止相关企业出现暴利,力求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
如果未来这一文件得到落实,对于完善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价格,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3 推进垃圾处理计量收费,优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除了关于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的规定,这次《意见》还对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做出了一些具体的条款。《意见》规定,要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垃圾处理计量收费,优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根据相关专家的解释,重点将是针对非居民单位(如餐饮、企业等)实施按量收费,而居民垃圾收费则逐步转向阶梯式计价模式。这一变化,也有助于让垃圾处理收费更加科学、更加准确,全面覆盖垃圾处理成本。
优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具体怎么优化?《意见》并没有明说。结合上文关于“健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公用事业价格机制”的规定,其大致方向应该也是综合评估成本变化,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的方向。如果真的能够建立起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对于污水处理企业来讲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关于此次价格改革,信达证券有一个解读,虽然是关于水价的,但对于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也有参考意义。他们认为,政策出台将进一步催化水价市场化改革,尤其针对水价过低、多年未调整的地区,有望重新核定水价来疏导企业供水成本,缓解经营压力。
事实上,价格过低、多年未调整的现象不仅存在于水价上,也存在于污水处理费上。
未来,如果水价上调能够“破冰”,也将为污水处理收费带来良好的示范效应,有助于优化污水处理收费,健全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为污水处理事业提供可持续的价格支持。
原标题:中办、国办发文!污水处理费有望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