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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四周年,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效?

2025-03-04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8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实施以来,已满四周年。在此期间,长江流域各省市及相关部门以法律为依托,通过强化执法、生态修复、协同治理和公众参与等举措,推动长江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以下是四年来主要成果及相关政策的梳理:
 
  一、生态修复与资源恢复
 
  1. 水质全面提升
 
  长江干流水质连续四年全线达到Ⅱ类标准,部分支流水质明显改善,水生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例如,2023年监测到长江流域土著鱼类227种,比2022年增加34种,中华鲟、江豚等珍稀物种出现频率显著提升。
 
  - 典型案例:南京长江江豚保护区成功救助患病江豚,中华鲟人工繁育规模扩大,2024年放流超100万尾。
 
  2. 渔业资源复苏
 
  实施“十年禁渔”政策后,非法捕捞案件大幅下降。2024年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刑事发案较2020年减少近30%,“电毒炸网”案件占比从90.24%降至18.97%。禁渔成效显著,如长江武汉段鱼类资源量恢复至禁渔前的25.6%,四大家鱼卵苗量增长至4.5倍。
 
  3. 湿地与岸线保护
 
  上海崇明东滩湿地通过“生态警务”模式,结合无人机巡逻和警民联防,打击非法捕捞和狩猎,放生非法捕捞鱼苗8000余尾,湿地生态显著改善。此外,长江岸线清理整治2441个违法违规项目,推动“水清岸绿”目标。
 
  二、执法行动与犯罪打击
 
  1. 专项行动成效
 
  - 非法采砂治理:武汉段自2022年起连续四年实现涉砂类刑事案件“零发案”,全国累计查处非法采砂案件7起,打掉犯罪团伙6个。
 
  - 非法捕捞打击:全国公安机关累计侦破涉渔刑事案件超2万起,2024年查处非法捕捞案件8809起,清理涉渔“三无”船舶4597艘。
 
  2. 跨部门协同执法
 
  各地建立“公安+渔政+海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平安长江”“春季护渔”等专项行动。例如,长航武汉公安与多部门联合执法550次,查处行政案件270起。
 
  三、政策体系与制度创新
 
  1.法律配套与政策深化
 
  - 《长江保护法》配套出台《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规定》等法规,构建“1+N”政策框架。
 
  - 202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强化禁渔期后管理,规范垂钓行为,推动长期保护计划。
 
  2.生态补偿与产业转型
 
  - 沿江省市关停、搬迁化工企业超9000家,推动绿色园区建设,培育30个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 退捕渔民安置保障覆盖23.1万人,实现转产就业与社会保障全覆盖。
 
  四、科技支撑与社会参与
 
  1.智能化巡防体系
 
  武汉、上海等地构建“无人机+视频+人力”立体巡防模式,提升执法效率。例如,崇明东滩湿地通过智能感知网覆盖40公里岸线,实现违法活动实时监控。
 
  2. 全民普法与公众监督
 
  - 四年来累计发放普法资料1.6万份,开展宣传活动200余场,沿江社区、学校和企业参与率达90%。
 
  - 退捕渔民转型“护渔员”,如四川合江县14名渔民参与巡江,群众举报线索超2000条,形成“全民护江”氛围。
 
  五、挑战与未来方向
 
  尽管成效显著,长江生态仍面临挑战:
 
  - 生物多样性水平较低:中华鲟仍极度濒危,白鱀豚功能性灭绝,鱼类资源量仅恢复至历史水平的36.8%。
 
  - 长期保护需求:需持续推动江湖连通、栖息地修复和科学放流,巩固禁渔成果。
 
  未来,长江保护将聚焦法治深化、科技赋能和跨区域协同,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为全球大江大河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本文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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