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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企业“临时抱佛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抓个正着!

2024-06-11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23

  为掩盖非法堆存行为,赶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驻前,将430吨污泥和10吨碱渣就地覆土填埋,结果被督察组抓个正着。6月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其中之一是“江西省一些地方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堆存处置问题突出”。督察组表示,宜春樟树市鑫泉固废处理公司处理水平低下,并且还在督察进驻前将430吨污泥和10吨碱渣就地覆土填埋。
 
  事实上,这类为应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临时抱佛脚”的事一直都有。遵义市播州区委为应对督察曾编造10份常委会会议纪要,广东省清远市也曾在督察组下沉前一天紧急购置渗滤液处理设施,其余诸如“调水冲污”等现象更是屡见不鲜。不过,如今督察组在进驻前,往往提前几个月就开始暗查暗访,掌握了大量第一手素材,有的甚至已经提前进行了取样和影像取证,所以这样“临时抱佛脚”的办法已经越来越行不通了。
 
  1 督察进驻前,430吨污泥和10吨碱渣被覆土填埋
 
  江西鑫泉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下称“江西鑫泉”),成立于2019年3月,是樟树市政府引进的专注于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等无害固废的企业。今年5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江西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结果发现,一些综合利用企业严重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以江西鑫泉为例,该企业处理水平低下,在贮存仓库已饱和情况下,仍然大量接收固体废物以获取委托费用。2024年1月,督察组暗查发现,厂区外空地上违法堆存大量建筑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碱渣等固体废物,没有设置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更为恶劣的是,此次督察进驻前,为了掩盖非法堆存行为,企业还将430吨污泥和10吨碱渣就地覆土填埋。
 
  督察组是如何发现这一问题的?《中国环境报》对此进行了详细的报道。
 
  原来,今年5月并不是督察组第一次来到江西鑫泉。早在今年1月,督察组就曾经来此暗查,并发现江西鑫泉厂区外空地上违法堆存大量建筑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碱渣等固体废物,而且还没有设置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
 
  到了3月,当地相关部门也发现了这一问题,并要求其于4月7日前整治到位。进入5月,督察组下沉督察期间,他们决定再到江西鑫泉看看,结果在现场发现,曾经堆存固废的空地看起来已相对平整,除了散落在部分区域的少量建筑垃圾,污泥和碱渣已经不见了踪影。
 
  但督察人员发现,这片空地上面的土壤和旁边的不一样,像是新土,踩上去很松软,“感觉不对劲”。督察人员找来铲子铲了一下,发现“地下有东西”。扒开表层的土壤后,凝结成块的白色固体就暴露了出来。
 
  随后,督察组调动挖掘机进行开挖,并挖出大量的白色固体和黑色固体。经调查,白色固体为碱渣,黑色固体为污水处理厂污泥。
 
  原来,江西鑫泉在接到整治通知后,将大部分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但剩余部分因为一直下雨,土地又凹凸不平,在坑里的污泥和碱渣很难清理出来,所以选择推平。江西鑫泉负责人表示,他很少到厂里来,也没到这里看过,只是工作人员向他汇报,他就让他们抓紧时间清理。“后来(工人)跟我说还剩一点在坑里清不掉,我就让他们整一下”。
 
  至于是谁做了填埋的决定,他表示,“没有人做决定,我只是让他们整一下,至于底下人怎么干的,我也不清楚。”
 
  不过,这位负责人也坦言,他知道不能非法填埋危废,因为容易入刑,一般固废的法规自己了解得不多,“其实是存在侥幸心理的,法律意识也不强”。
 
  5月24日,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相关指标显示不属于危废。
 
  2 一督察,整治工程立马就动起来了
 
  事实上,类似江西鑫泉这样为应付督察而“临时抱佛脚”的事,一直屡见不鲜。
 
  2021年4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铁岭市督察时发现,铁岭市凡河新区污水管网破损严重,污水处理厂建成近10年没能正常运行,大量生活污水长期直排,造成凡河水质严重恶化。
 
  而铁岭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长期不作为、慢作为。直至3月底督察进驻前,才匆匆用9天时间建成了1400米临时管线,将大部分直排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
 
  2019年5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贵州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时表示,遵义播州区党委伪造文件应对督察,弄虚作假。
 
  原来,根据贵州省要求,遵义市播州区应该“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带头做到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但从2017年8月至督察时止,播州区委常委会远未达到要求。因此,为了应付督察组,遵义市播州区党委临时编造了10份常委会会议纪要。
 
  类似这样编造文件的还有很多。2018年11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回头看”时发现,绥中县政府、东戴河新区管委会在违法围填海问题整改中,临时编造《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应对检查。
 
  而在广东清远,市垃圾焚烧项目一拖就是12年,直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驻前两个月,清远市垃圾焚烧项目才点火试运行。
 
  更有意思的是,督察组下沉督察时发现,有工人正在对一台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调试。督察组询问这台设施是什么时候开始安装的?答案竟是“在督察组下沉清远市的前一天,刚刚从外地紧急购置的”。
 
  督察组到青山渗滤液处理厂调查时,工人正在对处理设施进行调试。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诸如“调水冲污”等现象就更多了。2018年,也是在广东清远,督察组发现当地为了按时完成任务,临时达标,既没有截污也没有清淤,而是采取了应急方式——水系连通,也就是调水稀释。
 
  对此,附近五洲世纪城的多名小区居民表示,“一督察,整治工程立马动起来了。功夫下在平时该有多好。”
 
  3 督察进驻虽然只有一个月,但准备工作往往就有半年
 
  此前,为了应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各地搞“一刀切”的现象很多。
 
  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驻河南时,就曾经接到投诉——许昌市长葛市大周镇因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到来,上级部门要求当地企业全部停产。
 
  为此,两名成员组成了机动组,前往大周镇一探究竟。在大周镇政府,他们发现了一份名为“大周镇迎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应做的主要工作”的文件,上面写着:“打铜米、铝米,打钢丝,筛选铝屑,拆解涉油污电机,一律停产……”
 
  督察组询问,这是什么时候制定的文件?相关负责人表示,“安排这些事我知道,什么时候制定的我不知道。我们不是为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专门弄的,平时也做这些工作的。我们叫环保攻坚月。”事实上,在大周镇,“环保攻坚月”这个说法第一次出现是在十几天前的4月2日,之前未曾有相关提法。
 
  对此,时任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总协调人郭伊均表示,如果企业存在问题,那么地方政府应力促整改,而不是借督察之机,临时抱佛脚,让企业关停。如果只是常态化监管,更不应该以“迎接督察”为名,抹黑督察工作。
 
  为了纠正类似现象,每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要专门致函被督察对象,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事实上,如今要想“临时抱佛脚”来应付督察也越来越难了。生态环境部原副部长翟青曾表示,在进驻前夕,督察人员会从日常掌握情况中梳理线索,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更重要的是,他们还会开展大范围的暗查暗访,掌握大量第一手素材。
 
  督察中,督察组还注重运用多种技术手段来发现问题,充分借助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红外成像等技术装备,提高督察组发现问题的能力。
 
  在此基础上,在督察进驻前夕都会形成进驻工作手册,每份手册都至少有40—50页,基本上都是问题线索,有的已经提前进行了取样和影像取证。
 
  正因为如此,所以现在“临时抱佛脚”的办法已经越来越行不通了。各地如果不想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只有功夫用在平时,将污染治理工作常态化,真正地把环境污染问题解决好。
 
  原标题:环保企业“临时抱佛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抓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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