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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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编制绥化市城镇燃气专项规划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2-03-02 16:31 来源: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1201]ZSHC[CS]2022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制绥化市城镇燃气专项规划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人申请更正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变更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技术参数更改为:(一)、目标任务

1.《绥化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编制应结合绥化市中心城区内的资源、能源、交通运输条件和财力、物力状况,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气源。既要考虑到可行性,又要兼顾连续性、科学性和先进性。

2.《绥化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应采用合理气源和新工艺、新技术。

3.《绥化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编制既要考虑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也必须重视今后燃气企业的经济效益。

4.燃气的供气对象和各类用户供气量的分配比例,近期以民用为主,远期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使公益用户、工业用户占有一定比例,以提高燃气供应调节的灵活性。

5.地下管网干管规划应以远期气源规划的输送能力,确定其压力等级、干管敷设条数及管径;干管的走向规划,应符合道路长远规划要求,尽量避免在管道可用期限内开挖道路,改建或重建。

6.城市燃气营业所、供应站、汽车加气站、经营网点须结合近、远期城市居民的生活方便的需要。

7.《绥化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应考虑燃气生产、输配、供应的主要参数的监测、控制手段以及燃气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救护机制。

8.应针对本项目特点和执行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9.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城市规划专业)职称。

10.应针本项目特点和执行要求制定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

11.应针本项目特点和执行要求制定具体的保密制度。

12.针对本项目提供进度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

13.服从采购人协调与指导。

(二)、规划期限:《绥化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

(三)、规划范围

1.《绥化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范围为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四)、成果要求

1.《绥化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说明书及其他需要的材料。全部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本、图件(具体份数由双方协定),文图表的内容应一致。最终成果应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需通过评审、审查、审议,并获得批准实施。

2.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

  三、服务期限更改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编制,免费服务期一年。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0455-831082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康庄路西和红星街南交叉口)

联系方式:0455-7855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博

电话:0455-7855018

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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