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11日 23:01 来源:采购网
2025年南郑区水质检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XCG-2025-HZ-06-02
项目名称:2025年南郑区水质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年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1年
采购包3:合同签订后1 年
采购包4: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南郑区水质检测项目(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2025年南郑区水质检测项目(合同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3(2025年南郑区水质检测项目(合同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4(2025年南郑区水质检测项目(合同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南郑区水质检测项目(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认证范围须覆盖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4)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
合同包2(2025年南郑区水质检测项目(合同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认证范围须覆盖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4)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3(2025年南郑区水质检测项目(合同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认证范围须覆盖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4)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4(2025年南郑区水质检测项目(合同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认证范围须覆盖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4)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至 2025年06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各供应商应根据 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注明单位名称)编辑目录和页码(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汉中市南郑区农村供水管理中心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西大街
联系方式:0916-5514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横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南台区东一环路与风景路交汇处中饮办公中心8009室
联系方式:1531933996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319339961
横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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