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3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农村供水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已由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批【2024】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盐山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盐山县农村供水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预算编制
2.1.2建设地点:盐山县境内
2.1.3建设规模:(1)村内计量设施改造工程:盐山县盐山镇、边务镇、圣佛镇、小庄镇、千童镇、庆云镇、韩集镇、望树镇、杨集镇、常庄乡、孟店镇11个乡镇110个村改造集中分表井2128座;更换入户水表31699块;敷设管道86.81万m。(2)村内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盐山县盐山镇、边务镇、圣佛镇、小庄镇、千童镇、庆云镇、韩集镇、望树镇、杨集镇、常庄乡、孟店镇、小营乡12个乡镇57个村改造集中分表井3088座;更换入户水表18479块;以及57个村的村内管网改造和敷设管道146.32万m。
2.1.4服务期限:45天内完成全部的勘察、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
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具体为满足相应阶段要求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技术文件编制等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前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满足上述设计、测绘资质条件的同时,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设计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8 09:00至2025-03-0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沧州市(全流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2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沧州市(全流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8.2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方式收取。付费主体:中标人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 标人: 盐山县水务局 地 址: 盐山县海泊东路 邮 编: 061300 联 系人: 司新悦 电 话: 0317-6098193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格沃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23号友谊小区综合楼C座906室 邮 编: 050000 联系人: 王志慧 电 话: 13343375450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盐山县水务局农村水利与工程监管股
电话:0317-6098193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1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0元。11.2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11.3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沧州市(全流程)”。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格沃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盐山县海泊东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23号友谊小区综合楼C座906室 |
邮编: |
0613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司新悦 |
联系人: | 王志慧 |
电话: |
0317-6098193 |
电话: | 1334337545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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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ebeigewo@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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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维明大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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