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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补充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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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补充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补充完善工程已由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涉行审投字[2023]5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补充完善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2024}-5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涉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省补资金及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涉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 涉及8个乡镇(平安街道办、索堡镇、偏城镇、神头乡、偏店乡、龙虎乡、木井乡、鹿头乡)。修复公路全长6.307km,13座桥梁附属工程。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防护、排水、安全设施等。
2.2招标范围:2.2.1计划工期:1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 2.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补充完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2.2.3建设地点:邯郸市涉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不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年9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即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实行“双盲”政策,即“盲抽”、“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数量1人,具有路桥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资格要求:数量1人,具有路桥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4 00:002024-09-29 23:59,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5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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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涉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 地 址:涉县涉城镇河东街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0310-3858063 代理机构:河北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从台路558号君荟大厦4层427号 联系人:王垚 电话:0310-54012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涉县行政审批局、涉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0-3897616、0310-3892360

电子邮箱:sxztbjd@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补充完善工程投标人/供应商19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涉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涉县涉城镇河东街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从台路558号君荟大厦4层427号
邮编:

056400

邮编: 056001
联系人:

李科长

联系人: 王垚
电话:

0310-3858063

电话: 0310-540121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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