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6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绕城高速公路南三环主路、辅道病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石高发〔2024〕53号《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绕城高速公路南三环主路、辅道病害治理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意见》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南三环主路:K29+426-K44+184(西南环互通-东南环互通)14.758公里;南三环辅路:起点为石环公路红旗大街互通,终点为东南环互通与化工中路相交处,折合单侧全长40.77公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缺陷责任期、竣(交)工验收的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
(4)施工单位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1.2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
自2019年7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新改建施工图设计业绩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
自2019年7月1日至今,以竣(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新改建施工业绩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1.3财务要求:(1)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3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2000万元。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3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自2019年7月1日至今,以竣(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新改建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自2019年7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新改建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的负责人。项目总工: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自2019年7月1日至今,以竣(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新改建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项目总工或副总工。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不适用)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不适用)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组成每个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含牵头人及成员)。(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投标人在近1年(2023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在近1年(2023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8 09:00至2024-07-12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3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07月31日0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定于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举行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大厅观看开标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tbidding.com)、“石家庄高速”微信公众号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南降壁收费站东边机关大楼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
邮编: | 052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樊静 | 联系人: | 王卓 |
电话: | 0311-68020315 | 电话: | 0311-80952376 |
传真: | 0311-68020315 | 传真: | 0311-80952376 |
电子邮件: | 501156596@qq.com | 电子邮件: | hbgjzb01@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石家庄中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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