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4-G2-81039-DC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流市隆盛镇安平村村委南侧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采购文件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6.5.2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逾期竣工的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该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甲方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二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相应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甲方批准顺延的工期)。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位工程结算合同价扣除建安劳保费、甲方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6.5.2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逾期竣工的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该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甲方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一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相应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甲方批准顺延的工期)。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位工程结算合同价扣除建安劳保费、甲方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2采购文件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款按工程量支付,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并初步验收合格后,竣工结算金额经相关资质造价公司审定后提供有关材料,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甲方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初步验收通过之日起一个水文年)满,终验合格后方可申请支付。以上款项均需经财政局审批拨付专项资金到甲方账户后,再按财务报账制度办理支付(无息)。11.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款按工程量支付,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如涉及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为经监理确认已完成工程量的75%,工程完工并初步验收合格后,竣工结算金额经相关资质造价公司审定后提供有关材料,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甲方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初步验收通过之日起一个水文年)满,终验合格后方可申请支付。以上款项均需经财政局审批拨付专项资金到甲方账户后,再按财务报账制度办理支付(无息)。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流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北流市城南一路290号
联系方式:0775-6337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德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流市永顺六区191号
联系方式:0775-6351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婷婷
电 话:0775-635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