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2023-10-10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由平泉市行政审批局以平招核准[2023]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 平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二标段
2.1.2建设地点: 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设施主要涉及平泉市11个乡镇22个村,具**置:南五十家子镇下店村、七沟镇崖门子社区、七沟镇银窝沟村、道虎沟乡刘家店、小寺沟镇黑山口社区、党坝镇大吉口村、杨树岭镇耿家沟村和三座店社区、榆树林子镇榆树林子社区和连云海社区、茅兰沟乡帽子山村、北五十家子镇头道营子村沟里、台头山镇高杖子村及平泉镇。
2.1.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1.4项目概况:在11个乡镇22个村建设垃圾压缩站22处。
2.1.5施工地点:南五十家子镇下店村、七沟镇崖门子社区、七沟镇银窝沟村、道虎沟乡刘家店、小寺沟镇黑山口社区、党坝镇大吉口村、杨树岭镇耿家沟村和三座店社区、榆树林子镇榆树林子社区和连云海社区、茅兰沟乡帽子山村、北五十家子镇头道营子村沟里、台头山镇高杖子村及平泉镇。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工期:360天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含联合体及其成员各方)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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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09 09:30至2023-10-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jiuanjiaotu.com)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pq)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31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泉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嘉利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平泉市福佑路交通大厦 | 地址: | 承德市开发区科技大厦对面中广有线9层904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张亚兵 | 联系人: | 董志勇 |
| 电话: | 13784530648 | 电话: | 18003246680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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