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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金线河生态提升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10-08 来源:采购网

保定市清苑区金线河生态提升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金线河生态提升二期工程已由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094号、097号、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金线河生态提升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编号:TD2023Y354 3)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 4)建设规模:朝阳大街至莲池大街段生态治理工程:朝阳大街桥下游225m至振兴北街上游100m生态治理1.4km;振兴北街上游100m至莲池大街桥段综合治理1.1km;修建金线河北大冉拦河坝1座。莲池大街至东石桥村湿地起点段生态治理工程:莲池大街至东石桥村湿地起点段生态治理7.7km;京港澳高速至东石桥村湿地起点段主河槽疏浚3.3km。东石桥村湿地终点至三河汇入口段主河槽疏浚工程:东石桥村湿地终点至三河汇入口段主河槽疏浚2.6km。清水河导排区整治工程:清水河导排区平整及导排区周边安装安全防护网。 5)计划工期:计划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8月31日。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2个标段,一标段(上游段):朝阳大街桥下游225m至振兴北街上游100m生态治理工程(1.4km)、振兴北街上游100m至莲池大街桥段综合治理工程(1.1km)、金线河北大冉拦河坝工程、供电设施工程;二标段(下游段):莲池大街至东石桥村湿地起点段生态治理工程、东石桥村湿地终点至三河汇入口段主河槽疏浚工程、清水河导排区整治工程。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并在竣工完毕后,对本项目承担相应期限内的保修工作及绿化养护工作,具体包括工程勘察,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及养护期内的养护工作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具备河道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5其他要求:①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允许以分包的形式实现预留,本项目第一、二标段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投标人需将上述预留份额按规定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40%的6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型或微型企业;若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且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可不进行分包)。②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入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施在建项目,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投入本项目勘察负责人须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施建设项目;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07 00:002023-10-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27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清苑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路048号地址: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栋18层
邮编:

071100

邮编:071000
联系人:

葛卫

联系人:刘毅、张威
电话:

0312-7950057

电话:0312-506157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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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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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bdtdzb@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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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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