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2023-09-27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原路恢复和水毁重建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邯郸市国道G234兴阳线等3条普通干线公路原路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3〕223号、《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邯郸市国道G234兴阳线等2条路线水毁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2〕27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资金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一、国道G234兴阳线K864+974-K942+742段原路恢复工程,二、国道G309青兰线K774+800-K774+850段原路恢复工程,三、省道S222邢峰线K96+350-K109+428段原路恢复工程,四、国道G234兴阳线K878+260至K879+819段,五、国道G309青兰线K760+100至 K761+612段。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
2.2招标范围:2.2.1计划工期:一、国道G234兴阳线K864+974-K942+742段原路恢复工程,二、国道G309青兰线K774+800-K774+850段原路恢复工程,三、省道S222邢峰线K96+350-K109+428段原路恢复工程,3条线工期45天。四、国道G234兴阳线K878+260至K879+819段,五、国道G309青兰线K760+100至 K761+612段,2条线工期6个月。
2.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邯郸市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原路恢复和水毁重建工程施工,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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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质、满足附件1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均不含分公司)。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在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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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7 00:00至2023-10-01 23:59,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http://jtt.hebei.gov.cn/jtyst/zwgk/zdlyxxgk/zbxx/zbgg/)、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钟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邯郸市和平路850号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137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吴瑞斋 | 联系人: | 贺耀功 |
| 电话: | 0310-5106162 | 电话: | 18175747558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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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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