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2023-09-27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藁城区污水处理项目委托运营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以藁行审批复【2020】01-15000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占比100.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石家庄藁城区污水处理项目委托运营
2.1.2项目地点:石家庄藁城区区域内。
2.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4资金来源:自筹
2.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6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的运作模式为委托运营(OM)方式。
2.1.7项目内容
(1)九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本工程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 1.0万m3 /d。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24297.4平方米,约36.45亩。本工程新建污水管网总长度 24189m。
出水水质满足《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区分局关于明确九门污水厂出水水质的请示的回复》中要求九门污水厂出水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以上的要求。
(2)藁城区南部城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附属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本工程内容包括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二部分为排水明渠工程,第三部分为总退水渠(退水干管)工程,第四部分为城区道路雨污分流工程,主要包括廉州路、四明街、工业路、廉东大街、东城街、育英路、站南街、尚中街、平安路、东城南街北延排水管网。
其中:本工程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 5.5 万 m3/d。
配套雨污水管道为廉东大街至污水处理厂的雨水主管道及世纪大道至污水处理厂污水主管道。其中污水管道管径为 DN1200mm,管道长度为 4.6 公里;雨水管道管径为 DN2500mm,管道长度为 4.6 公里。管材均为钢筋混凝土管道,管道由北向南敷设,污水管道最终接入污水处理厂,雨水管道向南接入至汪洋沟的总退水干管。
中水设计规模为 2.0 万m3/d。。
本项目设计出水水质标准:准Ⅳ类地表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中水设计标准为《GB/T18921-2019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中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标准,
(3)石家庄市现代食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本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 1.0 万 m3/d。
污水处理厂出水除总氮指标达到 15mg/L 外,其他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2.1.8委托运营期限
本项目委托运营期为2年,自项目招标单位与运营单位签订委托运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运营合同结束日止。
2.2招标范围:九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藁城区南部城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附属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石家庄市现代食品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维修、管理及委托运营期满后的移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近期在银行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具有对本项目进行运营和管理能力依法成立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4.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自分工,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7.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8.商业信誉
(1)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 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示 : 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接受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刘铭, 0311-83662003,监督单位:藁城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投诉电话:0311-6709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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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自分工,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7 09:00至2023-10-10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石家庄市藁城区东城南街123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靶场街29号 |
| 邮编: | 050081 | 邮编: | 050081 |
| 联系人: | 倪嵩 | 联系人: | 刘铭 |
| 电话: | 0311-83772738 | 电话: | 0311-8366200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gcqjtgs@163.com | 电子邮件: | hbzyzx@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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