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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微水水文站水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2023-09-26 来源:采购网

河北省石家庄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微水水文站水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石家庄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微水水文站水毁修复项目已由河北水利厅冀水防[2023]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河北省石家庄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瑞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断面基础设施)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购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6其他要求:(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投标人预留本项目招标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6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09-25 09:002023-10-07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石家庄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瑞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水产西街24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210号启程大厦2226
邮编:

0500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杨健

联系人:李宏达
电话:

0311-85510862

电话:0311-82622769
传真:

0311-85510860

传真:0311-82622769
电子邮件:

95190374@qq.com

电子邮件:hebeirhzb@163.com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河北省石家庄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开户银行: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账号:

50348001040003773

账号:4141641888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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